各潛在供應商、單位、個人:
廣元市公安局昭化區分局交通管理大隊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2號)的規定對廣元市公安局昭化區分局交通管理大隊昭化城區至利州快速通道治安卡口和交通控制系統及城區道路靜態抓拍系統采購項目進行了需求論證。
各潛在供應商、單位、個人對公示內容及論證意見有異議的,應于公示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包括異議具體內容、事實依據、供應商名稱、供應商的相關證書復印件及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相關資料加蓋單位鮮章)將異議情況反饋至采購人和廣元市昭化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采購人:廣元市公安局昭化區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采購代理機構:廣元市昭化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聯系人:凡先生聯系電話:****-*******查看詳情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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