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HX-2024-0327號
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項目水保監測、驗收單位采購項目
競
爭
性
談
判
文
件
中國·四川·眉山市 |
采 購 人:眉山市東坡區東風支渠水利服務中心 |
招標代理機構: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
談判文件編制: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共同編制 |
2024年3月 |
目 錄
第一章 談判邀請.................................................................... 2
第二章 談判供應商須知............................................................... 6
第三章 響應文件格式................................................................ 26
第四章 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 43
第五章 評審辦法.................................................................... 45
第六章 采購合同(草案)........................................................... 55
第一章 談判邀請
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受眉山市東坡區東風支渠水利服務中心委托,擬對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項目水保監測、驗收單位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邀請符合本次競爭性談判要求的談判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編號:HX-2022-32號
2、采購項目名稱: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項目水保監測、驗收單位采購項目
二、資金情況:
最高限價:17.94萬元;
三、采購項目簡介:
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項目水保監測、驗收單位采購項目,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談判公告在 (http:///)、東坡區人民政府官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邀請不少于三家供應商參加本次活動。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8.根據本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1)、投標供應商須提供2021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不少于1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水土保持驗收報告編制,須提供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成交合同復印件);
(2)、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專業資格。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
六、談判文件獲取方式:
1、時間:2024年4月4日09時00分至2024年4月9 日17時00分。
2、談判文件獲取方式:現場獲取或網絡獲取。
(1)網絡獲?。汗虒⒐嬷械摹秷竺畔⒌怯洷怼?,按相關要求填寫信息(單位名稱、經辦人姓名、經辦人手機號、單位座機及傳真號、電子郵箱、包號等)。(2)將已填寫的 **********查看詳情@qq.com%E3%80%82%EF%BC%88%E3%80%8A%E6%8A%A5%E5%90%8D%E4%BF%A1%E6%81%AF%E7%99%BB%E8%AE%B0%E8%A1%A8%E3%80%8B%E5%8A%A0%E7%9B%96%E5%8D%95%E4%BD%8D%E5%85%AC%E7%AB%A0%E7%9A%84%E5%8E%9F%E4%BB%B6%E8%AF%B7%E4%BA%8E%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5%BD%93%E6%97%A5%E4%BA%A4%E8%87%B3%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4%84%E3%80%82">《報名信息登記表》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后掃描成圖片發送至**********查看詳情@qq.com。(《報名信息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請于開標當日交至采購代理機構處。
(2)現場獲取地址: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3)報名咨詢電話:028-********查看詳情
注:供應商購買采購文件時須如實認真填寫項目信息及供應商信息;若因供應商提供的錯誤信息,對其投標事宜造成影響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所有責任(若供應商需變更報名信息,請于獲取招標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購代理機構重新登記)。
4、本項目談判文件免費提供。
七、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4月10日10:00(北京時間)。
八、遞交響應文件地點:眉山市東坡區裴城路69號財富中心1棟2單元13-1號。
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談判地點。逾期送達、密封和標注錯誤的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恕不接收。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
九、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同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十、談判地點:同遞交響應文件地點。
十一、聯系方式
采 購 人:眉山市東坡區東風支渠水利服務中心
地 址:眉山市東坡區蓬萊北路14號
聯 系 人: 詹先生
聯系電話:028-********查看詳情
采購代理機構: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成都市武侯區太平寺西路三號梵木 Flying 國際文創公園 C1-102
郵 編:******查看詳情
聯 系 人:鄧女士
聯系電話: 028-********查看詳情
附件:
投標人/供應商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
項目名稱 | ||||||
包號(如有) | 采購編號 | |||||
報名時間 | 開標時間 | |||||
投標人/供應商填寫 | |中國采招 網(bidcenter.com.cn) 購買單位全稱 | 單位聯系人 | ||||
身份證號碼 | 手機號碼 | |||||
郵箱 | 傳真(如有) | |||||
投標人/供應商地址 | ||||||
文件售價(元) | ||||||
購買人姓名 | 購買日期 | 2022年 月 日 時 分 | ||||
報名方式 | □ 網絡報名 □ 現場報名 | |||||
備注事項 | ||||||
采購文件售后不退,投標主體資格不得轉讓。
第二章 談判供應商須知
談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序號 | 條款名稱 | 說明和要求 |
1 | 確定邀請談判的供應商數量和方式 | 本次競爭性談判公告在(https://www.chinabidding.cn/)、東坡區人民政府官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邀請不少于三家供應商參加本次活動。 |
2 | 采購預算價 (實質性要求) | 采購預算價:17.94萬元; 報價超過采購預算價的報價無效 |
3 | 最高限價 (實質性要求) | 采購預算價:17.94萬元; |
4 | 聯合體 | 不允許聯合體 |
5 | 低于成本價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實質性要求) | 在評標過程中,談判委員會認為投標供應商報價低于采購預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應商報價算術平均價40%,有可能影響 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談判委員會應當要求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成本構成書面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書面說明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逐項就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 務的主營業務成本(應根據投標人企業類 型予以區別)、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成本構成事項詳細 陳述。 2.投標人提交的相關說明和證明材料簽字或加蓋供應商公章,在談判小組要求的時間內提交,否則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效。投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投標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投 標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注:1、本項目供應商提供成本構成書面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合理時間由評審委員會現場確定,但原則上不超過30分鐘。 2、供應商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說明、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若在項目評審后等發現其項目成本明顯高于其說明、證明的,供應商承擔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及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等行為情形的相關法律責任。 |
6 | 本項目供應商須提供的資格性證明材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蓋鮮章); (2)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蓋鮮章)(經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報告、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經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談判擔保函、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承諾四選一) ; (3)承諾及聲明(承諾內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供應商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近5年沒有行賄犯罪記錄,格式詳見響應文件格式);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國家強制性要求的行政許可證書復印件蓋鮮章,如有); (5)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的證明材料:(1)、投標供應商須提供2021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不少于1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水土保持驗收報告編制,須提供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成交合同復印件); (2)、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專業資格。 |
7 | 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價格扣除 (實質性要求) | 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1、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2、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對小型和微型企業 (含提供貨物、提供服務)的價格給予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注:專門面向中小(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不執行價格評審優惠扶持政策)。 (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2)監獄企業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需提供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需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
8 | 談判保證金 | 本項目不收取談判(響應)保證金。 |
9 | 履約保證金 | 無 |
10 | 談判情況公告 | 供應商資格審查情況、談判情況、報價情況、談判結果等在(https://www.chinabidding.cn/)、東坡區人民政府官網上進行結果公告。 |
11 | 響應文件格式 | 響應文件應按第三章“響應文件格式”進行編寫: (1)供應商不得對談判文件格式中的內容進行刪減或修改; (2)供應商可以在格式內容之外另行說明和增加相關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3)按響應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劃線)處由供應商填寫的內容,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標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談判文件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響應文件內容應完整,字跡清晰可辨; (5)響應文件所附證明材料應內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跡、印章模糊的,談判小組可以要求供應商提供原件核驗; (6)響應文件應當對談判文件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技術、商務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
12 | 響應文件的簽字和蓋章要求 | (1)所有要求供應商蓋章的地方,蓋供應商(法定名稱)鮮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權人簽字的地方,由被授權人簽字(蓋章無效)。 |
13 | 裝訂、包裝及密封要求 | (1)響應文件一律用A4紙印制,內頁膠粘,響應文件應裝訂成冊并逐頁編碼; (2)響應文件可以密封為一袋或幾袋; (3)密封袋按第三章中響應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進行制作,密封袋供應商名稱處和封口處應加蓋供應商(法定名稱)鮮章。 |
14 | 需要遞交的資料 | (1) 響應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與談判申請文件一致的電子檔U盤一份; (2)響應文件應按本表第11條密封要求進行密封。 |
15 | 談判終止和無效響應的情形 | (1)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到,談判終止的情形 a.到場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b.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c.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2)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到,供應商的無效響應情形 a.響應文件超過規定的時間送達的; b.密封不完好的經監督人員認定后,作無效響應處理。 (3)評審過程中的談判終止和無效響應的情形,由談判小組判定,詳見第五章評審辦法。 |
16 | 備選方案 | 不接受備選方案 |
17 | 服務期限、地點 | (1)服務期限和地點: a. 服務期限:詳見第四章。 b.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
18 | 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 本項目不組織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
19 | 供應商詢問 |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供應商詢問由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答復。 |
20 | 供應商質疑 |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對談判文件的質疑由采購人負責答復;對談判過程的質疑由采購代理公司負責答復;對談判結果的質疑由采購人負責答復。 聯 系 人:鄧女士 聯系電話:028-********查看詳情 聯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區太平寺西路三號梵木 Flying 國際文創公園 C1-102。 郵政編碼:******查看詳情 注: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供應商質疑不得超出談判文件、談判過程、談判結果的范圍。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
21 | 供應商投訴 | 投訴受理單位:本項目采購人,即眉山市東坡區東風支渠水利服務中心。 投訴方式:以紙質方式提出 注: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供應商投訴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
22 | 項目分包 | □不允許 ?允許,水土保持監測須由成交供應商自行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 |
23 | 成交通知書領取 | 請成交供應商憑介紹信、有效身份證明證件到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領取成交通知書。 聯系電話:028-********查看詳情 |
24 | 代理服務費 |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文件要求,參照國家計委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按合理成本加利潤收取。代理服務費7000元,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
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與總則不一致之處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為準.
一、總 則
1.適用范圍
1.1 本談判文件僅適用于本次談判所敘述的服務采購。
1.2 本談判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所有。
2.采購主體
2.1本次談判的采購人是眉山市東坡區東風支渠水利服務中心。
2.2本次談判的采購代理機構是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3. 合格供應商(實質性要求)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3.1 具備法律法規和本采購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2 不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3.3按規定獲取了談判文件,屬于實質性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4. 談判費用(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應自行承擔參加談判活動的全部費用。
5.充分、公平競爭保障措施(實質性要求)
5.1利害關系供應商處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采購項目實行資格預審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參加資格預審,但只能由供應商確定其中一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后續的采購活動,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2利害關系授權代表處理。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授權代表,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3前期參與供應商處理。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標因素和標準、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5.4提供相同品牌產品處理。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采購項目的,按一家供應商計算,最后報價最低的同品牌供應商獲得成交供應商推薦資格;最后報價相同的,由采購人委托談判小組自主采取公平、擇優的方式確定一個供應商獲得成交供應商推薦資格,其他同品牌供應商不作為成交供應商候選人。
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中,多家供應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產品品牌相同的,視為提供相同品牌產品。
5.5供應商實際控制人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是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5.6同一母公司的兩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不得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5.7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存在關聯關系,或者是采購代理機構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5.8回避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本項目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以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活動的負責人。本項目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關人員是指談判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6.聯合體競爭性談判(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采購活動。
7.談判保證金(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不收取談判保證金。
8.響應文件有效期(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響應文件有效期為遞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應商響應文件中必須載明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中載明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可以長于談判文件規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談判文件規定的期限。否則,其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9.知識產權(實質性要求)
9.1 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中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9.2 除非談判文件特別規定,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
9.3 供應商如欲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知識成果,需在響應文件中聲明,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使用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需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文檔,并承諾提供無限期技術支持,采購人享有永久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
9.4 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必須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三、談判文件10.談判文件的構成(實質性要求)
10.1 談判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談判的依據,同時也是談判的重要依據。談判文件用以闡明談判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談判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
10.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談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供應商應詳細閱讀談判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談判或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 談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談判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談判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通知所有購買了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同時以書面形式告知購買了談判文件的供應商。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布公告并書面通知供應商的時間,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時間的,應當順延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12. 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12.1 根據采購項目和具體情況,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有必要,可以在談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前,組織已獲取談判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
12.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的,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談判文件的潛在供應商。供應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參加現場考察或者答疑會的,視同放棄參加現場考察或者答疑的權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對該供應商重新組織,但也不會以此限制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或者以此將供應商響應文件直接作為無效處理。
12.3 供應商自行承擔參加答疑會和現場考察的一切費用。
四、響應文件13.響應文件的組成(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應按照談判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編制響應文件。供應商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明或談判過程中澄清。
14.響應文件的語言(實質性要求)
14.1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就有關報價的所有來往書面文件均須使用中文。響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資料,必須逐一對應翻譯成中文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后附在相關外文資料后面,否則,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處理。(說明: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和護照除外。)
14.2 翻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如果出現差異和矛盾,以中文為準。但不能故意錯誤翻譯,否則,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處理。
15.計量單位(實質性要求)
除談判文件中另有規定外,本次采購項目所有合同項下的報價均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16. 報價貨幣(實質性要求)
本次談判項目的報價貨幣為人民幣,報價以談判文件約定為準。
17.響應文件格式
17.1 供應商應執行談判文件第三章的規定要求。
17.2 對于沒有格式要求的談判文件由供應商自行編寫。
18.響應文件的編制和簽署(實質性要求)
18.1談判供應商應按“談判須知前附表”準備響應文件正本、副本、與談判申請文件一致的電子檔U盤。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應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響應文件為準。
18.2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變質的墨水書寫,并在規定簽章和簽字處簽字和蓋章。響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電子文檔采用U盤制作。
18.3響應文件的打印和書寫應清楚工整,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供應商公章。字跡潦草、表達不清或可能導致非唯一理解的響應文件可能被作為無效處理。
18.4(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在響應文件要求的地方簽字(或加蓋私人印章),要求加蓋公章的地方加蓋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專用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18.5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頁編目編碼。
18.6(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當采用膠裝方式裝訂成冊,不得散裝或者合頁裝訂。
18.7(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簽署、蓋章。
18.8響應文件統一用A4幅面紙印制,除另有規定外。
19. 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
19.1 響應文件可以單獨密封包裝,也可以所有響應文件密封包裝在一個密封袋內。
19.2 響應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層應清楚地標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
19.3 所有外層密封袋的封口處應粘貼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進行密封和標注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或者在時間允許的范圍內,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響應文件的遞交
20.1響應文件應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采購代理機構拒絕接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
20.2 采購代理機構將向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發出談判邀請;告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未通過的原因。
20.3 報價表在談判后,談判小組要求供應商進行最后報價時遞交。
20.4 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
21.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補充、修改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按照本章“19.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規定處理)
21.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后可對其響應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該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須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且該通知需經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21.2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修改的書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應該按規定進行編寫、密封、標注和遞送,并注明“修改響應文件”字樣。
21.3 供應商不得在遞交截止時間起至響應文件有效期期滿前撤回其響應文件。
21.4 響應文件中報價如果出現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改:
(一)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但大寫金額文字存在錯誤的,應當先對大寫金額的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但單價或者單價匯總金額存在數字或者文字錯誤的,應當先對數字或者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總價為準,修正單價。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供應商確認采取書面且加蓋單位公章或者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的方式。
21.5 供應商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評審 22. 談判小組的組建及其評審工作按照有關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五章的規定進行。 六、成交事項23.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將按談判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23.1采購代理機構自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談判報告及有關資料送交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23.2采購人收到談判報告及有關資料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談判報告中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的,采購人自主采取公平、擇優的方式選擇成交供應商。采購人逾期未確定成交供應商且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確定談判報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23.3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1)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存在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違法行為的;
(2)成交候選供應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參加采購活動。
(3)成交候選供應商無償贈與或者低于成本價競爭;
(4)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5)成交候選供應商惡意串通。
成交候選供應商有本條情形之一的,采購人可以確定后一位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依次類推。無法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當重新組織采購。
24.行賄犯罪檔案
24.1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否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應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近5年來,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承諾函,自行對承諾函的真實負責,若經查詢存在犯罪記錄的,評標過程中做無效投標處理。
24.2若經查詢成交候選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成交后未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認定成交無效;成交后簽訂采購合同未履行的,將認定成交無效,同時撤銷采購合同;成交后簽訂采購合同且已經履行的,將認定采購活動違法,由相關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25.成交結果
25.1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及時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發布成交結果公告。
25.2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
25.3成交供應商不能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郵寄、快遞等方式將項目成交通知書送達成交供應商。
26.成交通知書
26.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6.3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為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或者有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采購人取得有權主體的認定以后,有權宣布發出的成交通知書無效,并收回發出的成交通知書,依法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七、合同事項27.簽訂合同
27.1 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7.2 談判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雙方確認的澄清文件等,均為有法律約束力的經濟合同的組成部分。
27.3 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談判文件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確定的事項進行修改。
27.4 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或放棄成交的,采購人可以與排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人簽訂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27.5 競爭性談判文件、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談判中的最后報價、成交供應商承諾書、成交通知書等均稱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內容。
28.合同分包(實質性要求)
28.1 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須在響應文件中事前載明。這種要求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征得采購人同意,并且分包供應商履行的分包項目的品牌、規格型號及技術要求等,必須與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應當為采購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不屬于成交供應商的主要合同義務。
28.2 采購合同實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28.3 中小企業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政策獲取采購合同后,小型、微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企業。
29.合同轉包(實質性要求)
本采購項目嚴禁成交供應商將任何采購合同義務轉包。本項目所稱轉包,是指成交供應商將采購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并退出現有采購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受讓人(即第三人)成為采購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
成交供應商轉包的,視同拒絕履行采購合同義務,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0.補充合同
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該補充合同應當在原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在原采購合同履行結束后,且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必須與原采購合同一致。
31.履約保證金(實質性要求)
參照眉山市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執行有關工作的通知,本項目采取免收履約保證金政策。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3.驗收
33.1本項目采購人將嚴格按照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參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進行驗收。
33.2 驗收結果合格的,成交供應商到采購人處辦理采購資金的支付手續;驗收結果不合格的,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
34.資金支付
采購人將按照采購合同規定,及時向成交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
八、談判紀律要求35.供應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應商參加本項目談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3)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
(4)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談判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在談判過程中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協商;
(6)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
(7)未按照談判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8)將采購合同轉包或者違規分包;
(9)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10)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采購合同;
(11)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向監督檢查部門提供虛假情況;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10)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將取消被確認為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
九、詢問、質疑和投訴
36.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關規定辦理(詳細規定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政策法規模塊查詢)。
十、其 他
37.本談判文件中所引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在采購中有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章規定的內容條款,在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后,因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直接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談判文件不再做調整。
38.(實質性要求)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供應商和采購產品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資格資質條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響應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響應文件密封袋格式:
項目名稱:XXXXXXXXXXXXXX(采購編號:XXXXXXXXXXXXXX) 響應文件 供應商名稱:XXXXXXXXXXXXXX(單位蓋章) |
封面
正本或副本 |
響 應 文 件
采購編號:XXXXXXXXXXXXXX
項目名稱:XXXXXXXXXXXXXX
供應商名稱:XXXXXXXXXXXXXX(蓋單位章)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目 錄
一、響應函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書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
四、供應商基本情況一覽表
五、項目報價表
六、技術要求響應及偏離表
七、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一覽表
八、服務方案和服務措施
九、承諾及聲明函
十、財務狀況證明
十一、中小企業聲明
十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十三、其他資料
一、響 應 函
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XXXXXXXX(采購編號:XXXXXXXXXXXX)”項目談判文件,決定參加貴單位組織的本項目談判。我方授權XXXXXXXX(姓名、職務)代表我方XXXXXXXX(談判單位的名稱)全權處理本項目談判的有關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向采購人提供所需服務,談判價為人民幣XXXXXXXX元(大寫:XXXXXXXX)。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服務期限為:XXXXXXXXX。
3、我方為本項目提交的響應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與談判申請文件一致的電子檔U盤1份。
4、本次談判,我方遞交的響應文件有效期為談判文件規定起算之日起90天。
5、我方愿意提供貴單位可能另外要求的,與談判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的。
談判供應商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
通訊地址:XXXXXXXXXXXXXXXX
郵政編碼:XXXXX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書
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本授權聲明:XXXXXXXXXXXX(談判供應商名稱)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授權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被授權人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為我方XXXXXXXXXXXXXXXX(采購編號:XXXXXXXXXXXX) 項目談判活動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義全權處理該項目有關談判、報價、簽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聲明。
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注:被授權人參加談判,而不是法定代表人參加談判的適用本授權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
被授權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
談判供應商名稱:XXXXXXXXXXXXXXXX(蓋章)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
單位名稱:XXXXXX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姓 名:XXXXX 性別:XXXXX 年齡:XXXXX 職務:XXXXX
本人系XXXXXXXXXXXXXXXX(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就參加你單位組織的XXXXXXXXXXXXXXXX(采購編號:XXXXXXXXXXXX) 項目的談判活動、并參與項目的談判、報價、簽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供應商名稱(蓋章):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XXX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注: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談判,而不授權代理人參加談判的適用本證明書。
四、供應商基本情況一覽表
供應商名稱 | ||||||||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電話 | ||||||
傳真 | 網址 | |||||||
組織結構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成立時間 | 員工總人數: | |||||||
企業資質等級 | 其中 | 項目經理 | ||||||
營業執照號 | 高級職稱人員 | |||||||
注冊資金 | 中級職稱人員 | |||||||
開戶銀行 | 初級職稱人員 | |||||||
賬號 | 技工 | |||||||
經營范圍 | ||||||||
備 注 | ||||||||
附: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蓋鮮章);
2)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的證明材料:
五、項目報價表
序號 | 服務項目 | 談判報價(元) | 服務期限 | 備注 |
1 | 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項目水保監測、驗收單位采購項目 | |||
合計: 元(大寫: ) |
注:1.報價應是最終用戶驗收合格后的價格,包含完成項目所必需的所有費用。
2.談判供應商的最后報價都應在此報價表的基礎上做下浮報價。
3.最后報價表由采購代理機構在談判現場提供。
4.進行最后報價時,相應單價報價按比率進行下浮,以便結算及審計。
5.本次采購按照最終成交單價為依據據實結算服務費用。
供應商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XXXXXXXXXX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六、技術要求響應及偏離表
序號 | 談判文件的技術要求 | 談判響應文件的實際參數 | 偏離情況 (符合、正偏離或負偏離) |
注:1. 供應商必須把采購項目的全部技術、商務參數列入此表,按采購項目技術要求的順序填寫。
2.按照采購項目技術要求的順序對應填寫響應文件的實際參數。
3.供應商必須據實填寫,不得虛假填寫。
4. 如完全滿足談判文件要求無偏離,則無須填寫此表。
七、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一覽表
年份 | 用戶名稱 | 項目名稱 | 合同簽定時間 | 合同完成時間 | 合同金額 | 備注 | |
附:提供合同原件的復印件。
八、服務方案和服務措施1.根據要求制定服務方案和服務措施(格式自擬)。
2.附:供應商本項目管理、技術、服務人員情況表
類別 | 職務 | 姓名 | 職稱 | 常住地 | |
管理 人員 | |||||
技術 人員 | |||||
服務人員 | |||||
九、承諾及聲明函
華新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公司作為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根據談判文件要求,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本項目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二、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談判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如對談判文件有異議,已經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前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談判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談判以求僥幸成交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三、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的行為。
四、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五、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技術、服務、商務等響應承諾情況都是真實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參加本次采購活動(談判截止日)前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理的重大違法記錄(如取消投標中標資格、規定時間內禁止在本地參與采購活動等)。
七、參加本次采購活動近5年來,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
本公司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法律責任。
注:1、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活動前,被納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或者在前三年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部門處罰(處理)的,不能認定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2、供應商作出以上承諾即視為滿足該條件,無需另行提供證明材料。
承諾人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或被授權人(簽字):XXXX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十、財務狀況證明
十一、中小企業聲明
本公司(聯合體) 鄭重聲明,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 2020﹞ 46 號) 的規定,本公司(聯合體)參加 (單位名稱)的 (項目名稱)采購活動,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或者: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相關企業( 含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名稱) ,屬于 (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行業;承建(承接)企業為 ( 企業名稱),從業人員 人,營業收入為 萬元,資產總額為 萬元,屬于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微型企業);
以上企業,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日期:
十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參照《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 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XXXXXXXXXXXXXX單位的“XXXXXXXXXXXXXXXX(采購編號:XXXXXXXXXXXX)”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由本單位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注 : 請各供應商根據自身情況如實填寫, 如不屬于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則不須填寫此承諾函
十三、其他資料
附:(1)供應商信譽證明、獲獎情況等相關材料及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四章 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
一、項目概述
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項目水保監測、驗收單位采購項目。
所屬行業劃分:其他未列明行業
二、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水保監測服務內容及要求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技術規范規程要求,編制監測實施方案,按照監測實施方案完成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季報、總結報告等水土保持監測成果。
1.根據需求,按時提供所測河流監測報告、專項報表或報告。
2.采樣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中要求執行,并全程做好質控措施。
3.如遇供應商負責范圍內河流出現應急監測工作,供應商應無條件配合完成應急監測,服務費用不再增加,供應商應排好應急值班。
4.供應商應保證監測結果的準確性與真實性。
5.采購人不定期按照采樣-檢測-報告出具進行全程質量控制。
(二)、水保驗收單位服務內容及要求
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協助采購單位在水保驗收工作開展前收集并梳理相關資料,指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完成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審查;配合采購單位組織完成自主驗收相關工作并形成驗收鑒定書;完成自主驗收公示及上報備案;配合采購單位接受驗收核查工作等。
三、商務要求
1、服務期限120天(具體以項目工程進度為準)。
2、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保密要求:成交供應商需確保參與項目的相關機構、工作人員對采購人所提供的基礎資料及本項目合同執行過程中接觸或產生的資料和數據履行保密責任,未經采購人書面許可,供應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成交供應商原因造成的任何有損于其保密性的事情,成交供應商有責任采取補救措施,且須向采購人賠償相應損失。
4、后續服務及要求:本項目后續服務期為項目驗收合格后一年,在后續服務期內,如根據實際情況需對成交供應商提交的成果進行修訂和完善,成交供應商應按采購人的要求進行修訂和完善。
5、報價要求:供應商報價是完成本項目所有服務內容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履約過程中的服務費、人工費、資料費、差旅費、保險費、管理費、成果編制費、后續跟蹤服務費等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費用。
6、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額的60%,取得驗收回執后支付至合同金額的100%。
7、驗收:
驗收標準: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磋商文件的要求、響應文件的承諾以及合同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
8、水土保持監測須由成交供應商自行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其費用包含在供應商的報價中,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章 評審辦法
1.總則
1.1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法律制度,結合采購項目特點制定本談判辦法。
1.2 談判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談判由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建的談判小組負責。談判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1.3 談判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并以相同的談判程序和標準對待所有的供應商。
1.4 談判小組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談判方法和標準進行談判,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一)熟悉和理解談判文件,確定談判文件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談判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
(二)審查供應商響應文件是否滿足談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評價;
(三)根據需要要求供應商對談判文件有關事項作出澄清、說明或者糾正;
(四)推薦成交供應商,或者受采購人委托確定成交供應商;
(五)起草評審報告并進行簽署;
(六)向采購人、財政部門或者其他監督部門報告非法干預評審工作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1.5 (實質性要求)談判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談判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1.6 談判小組評價響應文件,除談判小組要求其澄清、說明或者糾正而提供的資料外,僅依據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不尋求供應商提供其他外部證據。
2.評審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談判文件和停止評審。
2.1.1 談判小組正式評審前,應當對談判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內容主要包括談判文件中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和商務要求、評審方法和標準、采購政策要求以及采購合同主要條款等。
2.1.2 本談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談判小組應當停止評審:
(1)談判文件的規定存在歧義、重大缺陷的;
(2)談判文件明顯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采購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優先、強制采購范圍,但是談判文件未依法體現優先、強制采購相關規定的;
(4)采購項目屬于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范圍,但是談判文件未依法體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的;
(5)談判文件載明的成交原則不合法的;
(6)談判文件有違反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2.1.4 出現本條2.1.2規定應當停止評審情形的,談判小組應當向采購人書面說明情況。除本條規定的情形外,談判小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評審。
2.2 資格性審查。
本項目需要談判小組進行資格性檢查。
2.2.1談判小組應依據法律法規和談判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是否按照規定要求提供資格性證明材料、是否屬于禁止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談判資格。
2.2.2資格性審查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出具資格性審查報告,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談判小組應當在資格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2.3談判小組應依據談判文件規定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對符合資格的響應文件進行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以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
2.2.4采購代理機構宣布未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名單時,應當告知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
2.3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終止本次采購活動,并發布終止采購活動公告。
2.4 談判
2.4.1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并給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談判順序以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情況調整談判輪次。
2.4.2每輪談判開始前,談判小組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擬定談判內容。
2.4.3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談判文件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談判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書面確認。
2.4.4對談判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談判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2.4.5談判過程中,談判文件變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的變動情況和談判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談判過程中,供應商根據談判情況自行決定變更其響應文件的,談判小組不得拒絕,并應當給予供應商必要的時間,但是供應商變更其響應文件,應當以有利于滿足談判文件要求為原則,不得變更為不利于滿足談判文件規定,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2.4.6談判過程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2.4.7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談判小組應當將該供應商淘汰,不允許其提交最后報價。
2.4.8談判完成后,談判小組應出具談判情況記錄表,談判情況記錄表需包含談判內容、談判意見、實質性變動內容等。
2.5最后報價。
2.5.1談判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蛘勁形募荒茉敿毩忻鞑少彉说牡募夹g、服務要求,需經談判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2.5.2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兩輪(若有)以上報價的,供應商在未提高響應文件中承諾的產品及其服務質量的情況下,其最后報價不得高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否則,談判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并書面告知供應商,說明理由。
2.5.3供應商最后報價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加蓋公章。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2.5.4最后報價中的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修正: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如果小寫、大寫金額和單價、總價金額出現明顯文字錯誤,應當按照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糾正錯誤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經過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直接將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2.6 談判小組復核。供應商最后報價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進行評審復核,對擬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報價最低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的重點復核。
2.7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談判小組復核后,應當按照供應商的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推薦3家以上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談判報告。供應商報價相同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由采購人自主采取公平擇優的方式選擇成交供應商。
2.8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評審結果。
2.8.1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后,談判小組擬出具談判報告前,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各組織1名以上的本單位工作人員,在采購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之下,依據有關的法律制度和談判文件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出具復核報告,存在資格性審查認定錯誤的,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情況書面建議談判小組現場修改評審結果。由談判小組自主決定是否采納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書面建議,并承擔獨立評審責任。談判小組采納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的,應當按照規定現場修改評審結果或者重新評審,并在談判報告中詳細記載有關事宜;不采納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未被談判小組采納的,應當接照規定程序要求繼續組織實施采購活動,不得擅自中止采購活動。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認為談判小組評審結果不合法的,應當書面報告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復核過程中,談判小組成員不得離開評審現場。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談判小組已經出具談判報告并且離開評審現場的;
(2)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時,復核工作人員數量不足的;
(3)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時,沒有采購監督人員現場監督的;
(4)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內容超出規定范圍的;
(5)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未提供書面建議的。
2.9編寫談判報告。談判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后,應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出具談判報告。談判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邀請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情況,以及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名單;
(2)評審日期和地點,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名單;
(3)評審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情況、供應商響應文件審查情況、談判情況、報價情況等;
(4)推薦的成交候選人的名單及理由。
談判報告應當由談判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談判小組成員對談判報告有異議的,談判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程序繼續進行。對談判報告有異議的談判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由談判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談判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談判報告。
2.10談判異議處理規則。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成員對響應文件是否符合談判文件規定存在爭議的,應當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理,但不違背談判文件規定。有不同意見的談判小組成員認為認定過程和結果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談判文件規定的,應當在談判報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應商澄清、說明
2.11.1談判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11.2談判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
2.12終止談判采購活動。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3.談判紀律及注意事項
3.1談判小組內部討論的情況和意見必須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供應商或與供應商有關的單位或個人。
3.2在談判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談判小組成員進行旨在影響談判結果的私下接觸,否則將取消其參與談判的資格。
3.3對各供應商的商業秘密,談判小組成員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供應商。
3.4談判小組獨立評判,推薦成交候選人,并寫出書面報告。
3.5談判小組可根據需要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
4.確定成交供應商
4.1 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采購人確認;
4.2 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從評審報告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談判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5.成交通知書
5.1 成交通知書為簽訂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2 采購人按符合采購需求的合格供應商確定成交供應商,確定成交供應商后2個工作日內,由采購代理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5.3 成交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5.4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不對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釋,也不退還響應文件。
6.談判小組在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二)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談判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三)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
(四)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評審過程中發現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評審專家做傾向性、誤導性的解釋或者說明,以及供應商行賄、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串通等違法行為;
(五)發現談判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談判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時,停止評審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書面說明情況;
(六)及時向財政、監察等部門舉報在評審過程中受到非法干預的情況;
(七)配合答復處理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投訴等事項;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7.評審專家在采購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不得參加與自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利害關系的采購項目的評標活動。發現參加了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活動,須主動提出回避,退出評審;
(二)評審前,應當將通訊工具或者相關電子設備交由采購代理機構統一保管;
(三)評審過程中,不得與外界聯系,因發生不可預見情況,確實需要與外界聯系的,應當在監督人員監督之下辦理;
(四)評審過程中,不得發表影響評審公正的傾向性、歧視性言論,不得征詢或者接受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不得明示或暗示供應商在澄清時表達與其響應文件原義不同的意見,不得以談判文件沒有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作為評審的依據,不得修改或者細化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不得違規撰寫評審意見,不得拒絕對自己的評審意見簽字確認;
(五)在評審過程中和評審結束后,不得記錄、復制或帶走任何評審資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評審內容;
(六)評審現場服從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現場監督人員的合法監督;
(七)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定,不得私下接觸供應商,不得收受供應商及有關業務單位和個人的財物或好處,不得接受采購代理機構的請托。
第六章 采購合同(草案)
合同編號: 。
簽訂地點: 。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采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與項目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 項目(采購編號: )的《談判文件》,乙方的《響應文件》及《成交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談判文件》、《響應文件》、《成交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第二條 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第四條 服務地點: 。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方式:
。
第六條 知識產權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第七條 無產權瑕疵條款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
參照眉山市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執行有關工作的通知,本項目采取免收履約保證金政策。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乙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甲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有權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訂的考評辦法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定期考評。當考評結果未達到標準時,有權依據考評辦法約定的數額進行處罰。
3、負責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根據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5、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合同規定的委托服務范圍內的項目享有管理權及服務義務。
2、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并有權在本項目管理范圍內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時向甲方通告本項目服務范圍內有關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配合處理投訴。
4、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甲方的監督。
5、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并執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過失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甲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乙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 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仲裁裁決應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采購監管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采購代理機構 份,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附件
1、項目談判文件
2、項目修改澄清文件
3、項目響應文件
4、成交通知書
5、其他
甲方: (蓋單位公章) 乙方: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 址: 地 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注:合同條款可根據采購人及成交人簽訂合同時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