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需求
一、項目概況:
1.依據教育系統實際情況,保安公司為沈陽市大東區教育局所屬公辦中小學校提供校園保安服務,包括學校大門門衛、巡查等崗位,共計165名男保安。
2.服務期限1年,具體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3.最高限價:660.52萬元。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方式結算。
5.服務要求: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方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轉讓或轉包給第三方。
6.保安員實行在崗值班,值班具體方式由學校與保安公司商定。
7.服務地點:大東區行政區域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二、保安公司條件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投標人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經營該服務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記錄,且當前未因不良記錄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停止投標資格。
三、保安公司履職要求
保安公司為沈陽市大東區教育局所屬公辦中小學校提供校園保安服務,包括學校大門門衛、巡查等崗位,共計165名男保安,應按以下要求履職:
1.具備保安服務許可證、具有穩定保安團隊的保安服務公司。
2.具備健全的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保安員管理制度。保安服務能滿足學校教學時間要求。
3.能根據保安服務崗位需要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針對學校服務對象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校園安全服務方案,并報區教育局安全教育科審定、備案。
5.根據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6.編制管理保安工作計劃,檢查執行情況,對各區域保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7.負責與大東區教育局安全教育科聯系,接受檢查和監督,每月、每學期向安全教育科上報安保工作情況。
8.負責編寫保安隊伍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考核。
9.負責保安工作記錄收集、整理、存檔工作,并對服務質量進行考核。
10.服從學校對安保服務人員工作的臨時安排。
四、保安公司需提供的保障
1.保安公司為每名保安配備統一樣式的保安服裝,保安員履職上崗期間必須著統一制式保安服裝。
2.甲方對保安公司保安人員在執勤中有監督、檢查和指導責任,并有權建議保安公司對相關保安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和安排。如發現保安人員有違反甲方或保安公司有關規定、違法、違紀行為,不適合在甲方單位服務的,甲方可以隨時向保安公司提出申請,由保安公司無條件進行調換人員。
3.保安公司必須嚴格管理派出保安人員,制定內部規章及考核處罰規定,并嚴格檢查考核派出保安人員,按月將檢查考核情況報送用人單位管理人員。
4.保安公司派出的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出現勞動爭議或任何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保安公司承擔一切責任。保安人員因自身及第三方原因造成己方或他方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保安公司全權處理負責。
5.因保安公司保安人員的原因給甲方單位工作人員、學生及群眾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觸犯刑法的,甲方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保安公司承擔保安人員造成的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五、對保安公司的管理要求
1.保安項目管理機制:管理運行機制、與采購人聯動管理機制、人員培訓計劃及大綱規范具體的,以及資格證書真實有效。
2.保安服務管理方案:保安服務管理方案全面、合理,能夠保證有效運行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流程規范具體、接管本項目的人員配備合理、分工明確、接管到位時間符合項目實際需求,能夠建立相應安全檔案,且內容詳細具體、重點部位明確的。
3.突發事件處置:制定合理周密的突發事件預案,具有組織開展突發事件安保實戰演練經驗。
六、保安人員的條件要求
1.保安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國公民,男性,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符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條件、接受過正規專業訓練,持有保安證,年齡在18至55周歲;
(2)身體健康、無殘疾,身高不低于1.7米;
(3)品行良好,無劣跡行為;
(4)無違法犯罪證明;
(5)無被吊銷保安員證記錄。
2.保安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政治、業務、身體素質,取得《保安員證》。接受保安公司和學校的雙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學校為主。
3.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在緊急關頭能夠挺身而出,保護師生安全。
4.嚴格遵守甲方對于保安人員的有關職責規定,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七、保安人員履職要求
1.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空崗,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嚴格落實校門開、閉制度,學生在校期間應保持校門關閉。
3.嚴格執行大門和出入人員管理制度,來訪人員需進行嚴格驗證,并依據學校有關會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學生在校期間,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并經學校相關人員審批的出門證,方可出校。
4.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轄區派出所。對發生在校園及周邊200米內的涉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采取措施保護案發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遇到現行犯罪要敢于斗爭,及時報警,并協助將犯罪嫌疑人移交警方處理。
5.對出入人員和車輛(必要進入)所攜帶、裝運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的檢驗、核查,禁止私自將危險或違禁物品帶入校園,嚴防學校物資流失。
6.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疏導門前車輛和行人,清理門衛責任區內的無關人員,協助清理小商小販,保證人員出入有序無阻,保障師生出入校園門前平安順暢。
7.上學、放學高峰時段,保安員應在室外持械上崗執勤,應佩戴頭盔、防刺手套,攜帶橡膠警棍、防護鋼叉等防護裝備。
8.執行門衛、守護以及巡邏任務(配備2人以上的學校重點位置及周邊巡查每日不少于五次),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毒等工作,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發生。發現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用人單位并協助予以處理。
9.任何人不得在警衛室從事與該室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存放或代人(代收)存放物品、現金和危險品。
10.做好警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滅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檢查插頭、電線,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11.妥善保管、定期檢查、熟練使用物防工具,在危急時刻能夠充分發揮物防工具的作用,確保師生安全。
12.根據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對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開展巡查,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開展先期處置。
13.在崗期間不與無關人員聊天,不干私活,不飲酒、不吸煙。
14.完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保安人員紀律規定
1.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紀守法,文明執勤。 中國采招網'(bidc enter.com.cn)
2.上班上崗不準遲到、早退,有事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按時銷假,嚴格遵守值崗、巡邏等時間安排。
3.嚴格按照保安員值班時間,上崗必須提前十分鐘交接班。不準擅自處理他人物品。
4.執勤時必須穿統一的制服(特殊情況例外)、配帶裝備、著裝整齊。非工作時間,禁止穿制服。
5.文明執勤,說話和氣,遇事按程序處理,辦事公道。
6.嚴禁酒后上崗、執勤時禁止吃零食、抽煙、看書、看報、不準抄手、或將手放在口袋里,不準閑聊、嬉戲和做與執勤無關的事。
7.講究衛生、環境整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吸煙。
8.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在轄區內發現可疑人員可查驗物證。
9.接受監督,不準以權謀私,玩忽職守,不準私放違法犯罪嫌疑人。
10.注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注意安全,不要離開監控區域,不準單獨執法或處理和工作相關的事情。
11.遵守學校和保安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
九、對保安公司及保安的其他要求:
1.保安公司必須做到經常性地與甲方交流溝通,交換意見,隨時改進工作方法和內容,以達到甲方滿意為目的,以增加社會效益為主,增加經濟效益為輔的服務理念,開展保安服務工作;甲方有權對保安服務工作中不稱職的保安員、不符合保安服務要求的保安隊員提出更換、調整,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2.業務技能要求:具備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安保知識和消防知識,接受過保安崗前培訓。
3.服務期間委托方原則上不提供就餐、住宿及交通,報價供應商自行解決。
4.保安人員工作期間的各種社會保險、人身意外傷害、工傷及勞動法所規定的保障事項,以及人員勞動關系,均由其所屬的保安服務公司負責。
5.保安公司需承擔保安員工資、國家規定需繳納的相關社會保險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保安公司承擔的費用,依法納稅。必須保證保安員工資不低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沈人社發〔2021〕39號)規定的沈陽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6.保安公司需為保安人員配備制服并負責保安員的相關勞保用品及日常管理。如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由于自身的原因或來自第三方的原因遭受傷亡等均由保安公司負責。
7.甲方統一配發基本的安保器械,如:防刺服、防割手套、辣椒噴劑、橡膠警棍、警用鋼叉、頭盔、防護盾牌、強光手電等設備,保安公司要定期維護器械,保證器械完好無缺。
8.付款方式及條件:按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每月由甲方按照《校園保安績效考核制度》進行考核,在當月服務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保安服務評分工作,根據“月最終得分”確定服務費支付額(詳見第十一條),同時保安公司提供合同、發票及相關支付要件,履行服務費支付程序。
十、項目驗收工作
1.驗收程序:采購人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遼寧省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進行驗收。
2.組織驗收主體:本項目的履約驗收工作由采購人依法組織實施。
十一、校園保安績效考核制度
1.目的
為更好的行使監督考核的權利,充分調動保安員的工作積極性,強化保安隊伍管理,全面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提升校園保安履職能力,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確保校園平安。結合校園保安的工作特點,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編制和適用范圍
《校園保安績效考核制度》由大東區教育局編制,適用于為大東區所有公辦學校提供保安服務的全體保安人員。
3.考評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由教育局主管部門、保安員派駐的學校對保安服務進行考核 ,考核依據《績效考核標準 》組織實施。
4.考評方式
考核設定加分、減分項,基準分值設定100分。對存在有加、減分項的考核單位要統一填寫《保安績效考核月增減分記錄單》。
5.考核采用月檢查平均得分法(月最終得分=加分數+月檢查平均得分數)。
教育局和學校統計檢查結果為月檢查的平均得分數。學校針對在崗保安員實行日檢查;教育局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進行評分考核。
6.績效構成
月最終得分90(含)分以上者,全額支付服務費。
A、月最終得分80分-89分的,甲方扣除當月服務費1%。
B、月最終得分70分-79分的,甲方扣除當月服務費2%。
C、月最終得分60分-69分的,甲方扣除當月服務費5%。
D、月最終得分50分-59分的,甲方扣除當月服務費10%。
E、月最終得分連續三個月低于50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7.考評時間
月度考核制(完成當月工作后進行考評)。
8.實施時間
履約日期
9.考核標準
檢查項及扣分標準
序號 | 考核項 | 檢查項及扣分標準 | 分值 | 失分 |
1 | 第一款:行為規范 考核部門:所在學校、教育局負責科室 | 1.上崗著裝不符合規定或服裝不整潔的 | 0.5 | |
2 | 2.在崗位上看與執勤無關的書、報、或收聽廣播、收看電視劇,玩手機游戲、用微信聊天的 | 0.5 | |
3 | 3.頭發長、留胡須和大鬢角的 | 0.5 | |
4 | 4.遇外來人員或上級領導禮節不周的 | 0.5 | |
5 | 5.坐姿不端正,站姿不標準的 | 0.5 | |
6 | 6.執勤時吸煙、聊天、行為不雅的 | 0.5 | |
7 | 7.不使用文明用語或言詞激烈或侮辱他人的 | 0.5 | |
8 | 8.上崗不佩戴公司統一標識 | 0.5 | |
9 | 9.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各類培訓的 | 0.5 | |
10 | 10.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 | 0.5 | |
11 | 11.發生監守自盜一次的 | 8 | |
12 | 12.學校對保安員工作不認可提出調換沒及時調換的 | 1.5 | |
13 | 13.違反行為規范隨意佩戴各類飾物的 | 0.5 | |
14 | 14.執勤時吃零食、嚼口香糖的 | 0.5 | |
15 | 15.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或其他廢物的 | 0.5 | |
16 | 16.無政審或未取得保安證的 | 5 | |
17 | 第二款:崗位職責 考核部門:所在學校、教育局負責科室 | 1.未按規定履行交接班程序的 | 1 | |
18 | 2.值班記錄未及時填寫或填寫不符合要求的 | 1 | |
19 | 3.不堅守崗位或無故擅自串崗和脫崗的 | 1 | |
20 | 4.未按校方規定和要求巡邏巡視的 | 1 | |
21 | 5.在執勤崗上睡覺或打盹的 | 1 | |
22 | 6.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的 | 1 | |
23 | 7.執勤中一般打架斗毆,情節輕微的,(傷者所需各種費用,由侵害人承擔,夠行政處罰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 1 | |
24 | 8.崗上飲酒或酒后上崗的 | 5 | |
25 | 9.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的 | 3 | |
26 | 10.利用服務單位電話、微機搞娛樂、聊天的 | 1 | |
27 | 11.故意損壞顧客單位設施、設備的 | 1 | |
28 | 12.私自動用顧客車輛的 | 4 | |
29 | 13.工作失職造成負面影響的 | 1 | |
30 | 14.發現在值班室有閑雜人員逗留的 | 1 | |
31 | 第三款:器械使用 考核部門:所在學校、教育局負責科室 | 1.不按規定配備和使用警用器械、丟失不及時上報的 | 5 | |
32 | 2.故意損壞警用器械,導致使用功能受損或不能使用的 | 5 | |
33 | 第四款:突發事件 考核部門:所在學校、教育局主管科室 | 1.遇有突發事件不及時上報,造成影響的 | 5 | |
34 | 2.對突發事件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 5 | |
35 | 3.遇有突發事件,臨陣畏懼脫逃的,不負責任的 | 10 | |
36 | 4.無應急預案和作業指導書的 | 5 | |
37 | 第五款:其它 考核部門:所在學校、教育局主管科室 | 1.散發、傳播不利于客戶單位言論的行為 | 5 | |
38 | 2.對于客戶單位安排臨時工作不服從安排、消極怠工 | 5 | |
39 | 3.重要信息反饋不及時或隱瞞不報、故意漏報的每發現一次 | 10 | |
40 | 4.本細則以外的其他負面事項 | 1 | |
減分合計 | 100 | |
實際得分 | |
檢查項及加分標準
序號 | 考核項 | 檢查項及加分標準 | 分值 | 加分 |
1 | 加分項 考核部門:所在學校、教育局主管科室 | 拾金不昧一次獎勵+2分 | 2 | |
2 | 被市級報刊、電視臺刊登或播發的一次+1分 | 1 | |
3 | 被省級報刊、電視臺刊登或播發的一次+2分 | 2 | |
4 | 受到區級部門及以上表揚的一次+1分 | 1 | |
5 | 每收到一封表揚信和一面錦旗的+1分 | 1 | |
6 | 處置突發事件得當為學校贏得榮譽的一次+1分 | 1 | |
7 | 見義勇為一次+5分 | 5 | |
8 | 發現一處安全隱患+2分 | 2 | |
9 | 學校采納合理化建議的一次+1分 | 1 | |
加分合計 | |
參加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未進入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請詳閱遼寧政府采購網 “首頁—政策法規”中公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入庫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聯系人等簡要信息,由系統自動開通賬號后,即可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具體規定詳見《關于進一步優化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的通知》(遼財采函〔2020〕198號)。
供應商在遼寧政府采購網上報名及投標,報名成功后在遼寧政府采購網自行下載采購文件。響應文件遞交方式采用線上提交及現場U盤遞交,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須自行辦理好CA證書,如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未線上遞交響應文件的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投標時自行攜帶筆記本電腦等相關解密設備。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遼寧政府采購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