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7-03-29
所在省份:江西
招標內容:
為貫徹落實《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2006]51號)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以及《南昌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洪財企[2007]5號)的有關要求和部署,南昌市財政局將于2007年2月-2007年5月組織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南昌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在各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的基礎上,南昌市財政局將按照規定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F就南昌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專項審計中介機構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參加投標,并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名稱:南昌市財政局
二、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入圍中介機構個數:15個
四、中介機構工作職責:
1、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咨詢和指導;
2、按照資產清查部門制訂的總體審計方案完成專項審計;
3、及時向委托方提交事務所經濟鑒證證明、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等有關資料;
4、完成資產清查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注冊資金為內資的會計師事務所;
2、具有國家注冊會計師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執業資格;
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具備較完整的審計執業質量控制制度;
5、具有清產核資或資產清查審計專項工作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截至2007年1月1日),擁有6名(含6名)以上注冊會計師、2名(含2名)以上注冊評估師;
6、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并在承擔清產核資和資產清查有關審計工作中沒有出現過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和不良記錄。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付費方式及標準:
1、付費方式:由南昌市財政局統一支付;
2、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七、服務時間:2007年4月1日—2007年4月30日
八、招標文件發放事宜:
1、發放時間: 2007年3月8日—2007年3月28日,每天(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發放地點:南昌市紅谷灘紅谷大廈B座17樓1723室南昌市財政局企業處
3、其他事宜:投標人在領取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證(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進行資格預審,經資格預審合格后方可領取招標文件。
九、投標文件遞交事宜:
1、遞交時間:2007年3月9日—2007年3月29日上午9:00整, 超過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將不予受理。
2、遞交地點:南昌市紅谷灘紅谷大廈B座17樓1723室南昌市財政局企業處
十、開標有關事宜:
1、開標時間:2007年3月29日上午9:00整
2、開標地點:另行通知中國采招網(bidcen ter.com.cn[)
3、其他事宜:開標時投標人應派代表參加
十一、聯系方式
1、聯系人:鄧娜
2、電話(傳真):0791-*******查看詳情
3、郵箱:*******查看詳情@163.com
4、地址:南昌市紅谷灘紅谷大廈B座17樓1723室南昌市財政局企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