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中標結果
一、項目編號: Hhhx2406-KSdqjd001
二、項目名稱: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1.中標結果: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1 | 上海 (略) | (略) 寶山區長江路43號3幢3A110 | 投標總價:*(元) | 91.33 |
2 | 華測檢測 (略) | (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14街99號21幢 | 投標總價:*(元) | 91.41 |
3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 (略) | 新疆維吾爾自治 (略) 新市區河北東路188號 (略) | 投標總價:*(元) | 90.04 |
2.廢標結果:
序號 | 標項名稱 | 廢標理由 |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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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標項名稱 | 標的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1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1 | 采購人指定地點 | 食品檢驗由食品檢驗機構指定的檢驗人獨立進行。檢驗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范對食品進行檢驗,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不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還應按規定在國抽信息系統報送抽檢數據,及時撰寫提交抽檢結果分析報告。 | 于2024年10 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檢任務及數據報送工作。(具體以簽約合同為準) | 服務質量必須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它標 準、規范(從嚴):具有國家標準及規范的,按最新的標準及規范執行;具有行業標準及規范的,按最新的標準及規范執行;具有其他標準及規范的,按照最新的標準及規范執行;符合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 |
2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2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2 | 食用農 產品 1847 批次技 術測試 和分析 服務 | 1.計劃食用農產品 1847 批次, 任 務量不能隨意增減、變更,檢驗 項目為指定項目,必須做全項, 如遇特殊情況 (略) 場監 管局溝通協調。抽樣和監測等工 作的實施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 規、規章及《食品安全抽樣檢驗 管理辦法》( (略) 場監管總局 第 15 號令)的要求,具體抽檢對 象和品種及項目、抽樣時間和頻 次、抽樣場所等具體要求必須按 照后期采購項目情況為準,此項 目必須在 2024 年 |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所有 抽檢任 務及數據報送工作。(具體 以簽約合同為準) | 1.嚴 (略) 場監督管理總局《食 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 辦法》、《國家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4 年 版)》等規定執行。樣品采集嚴格按照 監督抽檢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續。 2.質量標準:服務質量必須執行國家相 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它 標準、規范(從嚴):具有國家標準及 規范的,按最新的標準及規范 執行; 具有行業標準及規范的,按最新的標準 及規范執行;具有其他標準及規范的, |
3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3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3 | 2024年喀什地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項目-標項3(詳見招標文件)) | 滿足招標人要求 | 于**日前完成所有抽檢任務及數據報送工作。(具體以簽約合同為準) | 滿足招標人要求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張伶利,李吉剛(第1、2、3標項采購人代表),吳玲,李曉剛,李健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執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的規定。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收費參照《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中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收取。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元):541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代理服務費收費金額:標項1:15779元;標項2:20896元;標項3:17460元
九、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新疆維吾爾自治 (略) 場監督管理局
地 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 (略) 亞貝希路與克孜勒都維路交叉口東南150米
聯系方式:09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新疆華恒惠欣工程 (略)
地 址: (略) 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路浦東街三號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原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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