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
京(海)政地征〔2023〕04號
北京 (略) 實施的海淀區明光村地區更新改造回遷安置房項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準(見京政地字〔2023〕13號)?,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略) 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將經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 4月 21日起至2023年5月 6日止):
一、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設單位:北京 (略)
建設項目:海淀區明光村地區更新改造回遷安置房項目
土地用途: R2二類居住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東至西北放射性快速路,西至明光村縱一路, (略) 南路,北至明光村街坊二路。
二、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擬征收海淀區東升鎮經濟合作總社土地2.2678公頃(34.02畝),地類、面積詳見下表:
地類名稱 | 征地面積(公頃) | 征地面積(畝) |
商服用地 | 0.9562 | 14.34 |
住宅用地 | 0.8162 | 12.24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管理 | 0.2232 | 3.35 |
城鎮村道路用地 | 0.2722 | 4.08 |
合計 | 2.2678 | 34.02 |
三、征收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補償標準為人民幣88萬元/畝,共計人民幣2993.76萬元,全部采取貨幣補償。
四、征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農轉非人員安置情況。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該征地行為(見京政地字〔2023〕13號)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滿之日起六十日內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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