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定桃浦605地塊周邊綠地新建工程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土地意見書的決定
上海市普陀區綠化環 (略) :
你單位填報的 *** 號《上海市建設項目規劃土地意見書申請表》及所附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收悉。經審核,該項目已經普陀區 (略) 以普發改投[ * ]29號文批準項目建議書開展前期工作?,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 (略) 鄉規劃法》、《 (略) 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 * ]2號)以
及本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有關規定,同意核發桃浦 * 地塊周邊綠地新建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編號:滬普書( * )BA *** ),并提出選址、用地預審意見如下:
一、選址意見
1、建設項目名稱:桃浦 * 地塊周邊綠地新建工程。
2、項目代碼: *** MB2F *** A *** 。
3、項目建設依據:《上海市普陀區桃 (略) (W06- * 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
4、項目擬選位置:普陀區桃浦鎮東至祁連山南路,南至金昌路,西至景泰路,北至真南路。
5、規劃用地性質:公共綠地,生產防護綠地。
6、建設項目擬用地面積: * .9平方米,其中公共綠地 * .2平方米,防護綠地 * .7平方米。
7、擬建設規模:以審定方案為準
二、用地預審意見
1、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供地政策,原則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2、該項目初步確定涉及建設用地 * .9平方米,農用地0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設計(設計方案)階段,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節約集約用地。
三、規劃設計要求
1、公共綠地景 (略) 市空間相結合,處理好 (略) 市功能及空間的協調關系,帶動周邊活力提升。
2、如需設置綠化配套設施,具體建筑分類及面積控制以審定方案為準。
3、應符合《 (略) 鄉規劃條例》和《 (略) 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關要求。
四、其他設計條件和要求
該項目方案后續需征詢環保、綠化市容、消防、衛生、交通、建管等管理要求的,應 (略) 門意見予以落實。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設計方案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設計,設計單位必須按設計資格證書的等級范圍承接設計任務,越級承接的設計文件無效。
2、本規劃土地意見書有效期為三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如需對土地用途、建設項 (略) 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申請建設項目規劃土地意見書。
上海市普陀區規劃 (略)
* 年1月12日